地名能否作為商標注冊?
景九
起名字好頭疼
1、商標法規定,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悅寶
2021-09-23 17:42:13 454查看 2回答
小敏
2021-09-23 17:42:41 470查看 2回答
2021-09-23 17:53:19 548查看 0回答